乘法分配律的应用
教学目标
(一)使学生学会用乘法分配律进行简算,提高计算能力.
(二)培养学生灵活运用乘法运算定律进行计算的习惯.
教学重点和难点
继续加深对乘法分配律的理解,能比较熟练地应用运算定律进行简算是教学的重
点;学生对乘法分配律与乘法结合律的应用容易混淆,特别是反向应用乘法分配
律是学习的难点.
教学过程设计
(一)复习准备
1.口算:
73+27 138×100 8×9×
125
100-64 64×1 (4+40)
×25
2.在□里填上适当的数.
302=300+□ 2003=2000+□
(300+2)×43 (2000+3)×14
=300×□+2×□ =2000×□+□×□
订正时说明根据什么填数.
(二)学习新课
我们已经学过乘法分配律,今天继续研究怎样应用乘法分配律使计算简便.(板
书:乘法分配律的应用)
1.创设情境,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
出示 102×( ).
请同学任意填上一个两位数,老师可以迅速说出它的得数,而不用笔算.
同学们踊跃举手,如填上 48,老师会迅速得出 4896,填上 72,得出 7344……
老师就是根据乘法分配律进行简算的.
2.教学例 6:用简便方法计算.
(1)计算 102×43.
这是一道两位数乘三位数的乘法,用笔算比较麻烦.想一想,能否把算式改成乘
法分配律的形式,然后应用运算定律进行简算?
经过讨论后,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把原式改写为(100+2)×43,然后按乘
法分配律进行计算;一种是把原式改写成 102×(40+3).不要简单的否定,可
以让学生用两种方法都做一做,对比一下,找出哪种方法简便.
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观察这类题目的特点,以及怎样应用乘法分配律,从而使学
生明确:“两个数相乘,把其中一个比较接近整十、整百、整千的数改写成一个
整十、整百、整千的数与一个数的和,再应用乘法分配律可以使计算简便.
板书:102×43
=(100+2)×43
=100×43+2×43
=4300+86
=4386
反馈:
(1)在括号里填上适当的数.
3001×84=( )×84+( )×84
92×203=92×(200+□)=92×200+92×□
(2)计算 102×24.
订正时说明怎样简算的?根据是什么.
(3)计算 9×37+9×63.
启发提问:
①这类题目的结构形式是怎样的?有什么特点?
②根据乘法分配律,可以把原式改写成什么形式?这样算为什么简便?
在学生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师板书:
9×37+9×63
=9×(37+63)
=9×100
=900
师生共同总结:
①这类题目的结构形式的特点是式子的运算符号一般是×、+、×的形式,也就
是两个积的和.
②在两个乘法式子中,有一个相同的因数,也就是两个数的和要乘的那个数.
③另外两个不同的因数,是两个能凑成整十、整百、整千的加数.
反馈:计算下面各题.
①(80+8)×25 ②32×(200+3) ③35×37+65×37
订正时说明是怎样应用运算定律简算的.
④38×29+38
讨论:这个题符合乘法分配律的结构形式吗?从乘法的意义上考虑,你能把它转
化成乘法分配律的形式吗?怎样应用乘法分配律进行简算?
小结 我们在运用定律进行简算时,一定要认真审题,观察式子的特点,有的
不能直接简算,只要将题型稍加改变,就能进行简算.
(三)巩固反馈
1.师生对出题.
我们运用刚才学过的知识对出题,你出一个乘法算式,我出一个乘法算式.但这
两个算式合起来要能应用乘法运算定律简算.
生:出 72×46.
师:加上 28×46.
板书:72×46+28×46
生计算:=(72+28)×46
=100×46
=4600
生:我出 49×180.
师:加上 49×20.
板书:49×180+49×20
生计算:=49×(180+20)
=49×200
=9800
生:我出 63×49.
师:加上 37×51.
板书:63×49+37×51
提问:这题能简算吗?什么地方错了?应怎样改?
启发学生明确:题里两个乘式没有相同的因数.应该有一个相同的因数,另外两
个因数加起来应是能凑成整十、整百、整千的数.
共同修改成:63×49+37×49 或 63×49+63×51.
2.根据乘法分配律把相等的式子用“=”连接起来.
23×12+23×88 23×(12+88)
(35+45)×12 35×45+45×12
(11×25)×4 11×4+25×4
25×(4+40) 25×4+25×40
讨论:2,3 两题为什么不相等?要使等号两边式子相等、符合乘法分配律的形
式,应该改哪个地方?
在讨论基础上得出:
第 2 题,如果左边算式不变,右边算式应改为 35×12+45×12,使两个加数分
别与同一个数相乘;如果右边算式不变,两个积里有相同的因数 45,把相同的
因数提到括号外面,两个不同的因数就是两个加数,改为(35+12)×45.
第 3 题右边两个积里相同的因数是 4,不同的因数是 11 和 25,应改为(11+25)
×4.因此要特别注意:括号里的每一个加数都要同括号外面的数相乘;反过来,
必须是两个积里有相同的因数,才能把相同的因数提到括号外面.而三个数连乘
则是可以改变运算顺序,它是乘法结合律.必须要掌握这两个运算定律的区别.
(四)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