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歌(之一)》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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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歌(之一)》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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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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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我自己的歌(之一)》赏析 《我自己的歌(之一)》赏析 《我自己的歌(之一)》赏析(新人教版07版选修《外国诗歌散欣赏》)李野光这首长诗是《草叶集》初版12首诗中的第一首,那时没有标题,到第二版才标为《关于一个美国人──华尔特•惠特曼》,第三版改为《华尔特•惠特曼》,直到1881年出第七版时才确定为《我自己之歌》。诗题在中国最初由徐志摩译为《我自己的歌》,后楚图南改译为《自己之歌》,近年赵萝蕤又译为《我自己的歌》。这两种译法我觉得都不十分确切,因为在这里“我自己”是诗的主题,正如“大路”是《大路之歌》的主题一样。一种翻译忽略了“我”,另一种翻译中的“我自己的”又可能被理解为一个所属性的定语(与“别人的”相对),故决定改译为《我自己之歌》,似觉全面一些。诗中的“我”究竟怎样解释,这是个关键问题,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见解。首先必须承认,这个“我”具有两重乃至多重的意义。第一重意义是诗人自己,即惠特曼本人,他在诗中有种种自白,谈到自己的情况和经历,这是读者最先认出的。第二重意义是作为一个一般的人、一个人的象征的“我”,他可以代替各种各样的人发言、感受、行动,等等。第三,在某些情况下则是宇宙万物乃至宇宙本身的“我”,它是一种泛神论生命力的人格化。由于这几种身份在诗中交替出现,彼此混淆,所以许多地方不好理解。例如此诗最初问世时,读者看到第24段中举出的诗人名字,便把“我”完全看成了惠特曼本人,并到诗中去寻找作者的自传,结果得出的印象是他为人傲慢、粗鲁而好吹嘘,这当然对诗人十分不利。后经过一些友好的评论家和惠特曼本人相继解释,说诗中的“我”并非就是诗人,而主要是指19世纪美国的代表人物,这才有了不同的看法。如某位批评家说的,如果那个“我”是当时美国人的代表,这首诗倒是好理解得多,因为对于一位能象征领土迅速扩张、生产蓬勃发展的美国的人物,说他自己“里外是神圣的”,说他“溺爱我自己”,就比较符合实际了。《我自己之歌》作为惠特曼的代表作,作为《草叶集》的缩影,它的产生背景就是《草叶集》的背景,其主题思想也就是《草叶集》的中心思想。关于这一点,诗人在《过去历程的回顾》中写道:我为我的理想追求和斗争了多年之后,“发现自己在31岁到33岁时仍然醉心于一个特别的愿望和信念……这就是发愤以学或诗的形式,将我的身体的、感情的、道德的、智力的和审美的个性,坚定不移地、明明白白地端出和忠实地表现出。”又说:“在我的事业和探索积极形成时(我怎样才能表现我自己的特殊时代和环境、美国、民主呢?)我就看到,那个提供答案并叫一切事物以它为转移的主体和核心,必然是一个肉体与灵魂的统一体,一个人──这个人,我经过多次考虑和深思之后,审慎地断定应当是我自己──的确,不能是任何别的一个。”这个问题还可以从美国历史的、民族的角度加以考察。19世纪上半叶,美国在经济上虽然发展很快,但仍基本上处于欧洲殖民地的地位。至于化,特别是学方面,则主要从属于英国,还没有建立起本民族的与合众国相适应的 民主主义学。当时以爱默生为首的美国超验主义者提倡个性解放,鼓吹打破神学和外国教条主义的束缚,在美国一次艺复兴。解放个性,就是要发现自己,从一个国家说就是要确立本民族自己的独立人格。在这样的历史要求下,惠特曼树立自己的雄心,要通过他自己表现他的“特殊时代、环境和美国”,于是他的“我自己”便与他们民族的“我自己”合而为一了。这首诗在《草叶集》初版中出现时,不但没有标题,也没有标出可分段落的数字,甚至全诗结尾处竟没有一个句号。用美国现代批评家理查德•蔡斯的话说,它是一种包括“意象派似的小诗、现实主义城乡风俗画、各式各样的目录、说教、哲理探讨、滑稽插曲、自由漫谈和抒情沉思”的特殊结合。这代表了历许多评论家的意见,即认为长诗没有什么结构可言,只是一些串连在一起的各种不大相干的段落。但也有些评论家觉得长诗的整体性很强,其内在联系并不难追踪。个别专门研究的学者甚至把它体系化了,说它结构严密,形成了一个繁复的图案。这种说法显然很勉强。笔者倾向于同意理查德•蔡斯的见解,认为此诗是一种“特殊的结合”,它所包括的主要是对于诗人所处的那个“特殊时代和环境、美国、民主”的描写、沉思、议论和赞美,而他是通过一个个性即“我自己”写的。可以说它是“我自己”由内而外、由近而远、由小而大的发展,逐步与集体、国家、全人类乃至永恒世界相结合,最后形成一支歌唱民主精神和宇宙一统的狂想曲,连物我、生死、时空的差别也全都泯灭了。这里的确贯穿着“自我中心”或“自我主义”的思想,但是如英国现代批评家道•格兰特所指出的,诗人并非单纯写这一思想本身,而是把诗中那个“我”作为民主的最高榜样,他身上的“健康、力量、活力、信心──所有这些特质都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民主,为每个抱有同一理想的人所共享”。不过,长诗的内容既那么丰富庞杂,结构又那么松散奇特,像一座没有搭好、几乎还没有成形的七宝楼台那样,徒令人眼花缭乱而已。我总觉得,惠特曼作为一个习性散漫又耽于沉思默想的人,这首诗看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断断续续地记录下,然后连缀成篇的。从体例说,也是叙述、素描、抒情、议论、独白等等的糅合,甚至在同一段中也有这种情形,而且反复颠倒,自相矛盾之处亦实在不少,加上作者的驳杂的哲学观点,就更加不好从整体上加以把握和分析了。也许,如诗人的好友布罗斯所说,如果我们也紧紧盯住诗中那个“君临全篇并始终紧盯着我们的个性(人)”,我们会依稀看出个眉目吧。(选自《惠特曼名作欣赏》,中国和平出版社1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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