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素材之时事热评:戍边英雄烈士不容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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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素材之时事热评:戍边英雄烈士不容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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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素材之时事热评: 戍边英雄烈士不容诋毁 目录: 1.网民发表造谣诋毁英雄烈士言论 北 京警方:开展追逃 2.恶意歪曲事实,诋毁英雄,“辣笔小 球”被刑拘 3.诋毁英烈,一个都跑不了! 4.“辣笔小球”们诋毁英雄,底线何在 5.戍边英雄烈士不容诋毁 6.诋毁戍边英雄,必遭群起而攻之 7.高悬司法利剑立起纲纪风标 8.广言|对诋毁英雄行为必须“零容忍” 9.郭喜林:大 V 诋毁英烈,必须依法严 惩 10.杨承军:诋毁英雄天理难容罪不容赦 必须反思杜绝再次发生 正文: 网民发表造谣诋毁英雄烈士言论 北京 警方:开展追逃 海外网 发布时间: 03-1516:16 海外网官方帐号 中国网 3 月 15 日讯 北京海淀公安分局今日发布通报称,一名新浪微博用户曾 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发表造谣诋毁英雄烈士的言论,目前,警方已依法对潘某 刑事拘留,并对其开展追逃。 近期,新闻媒体报道捍卫国土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后,有群众向警方举报,一新 浪微博用户曾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在他人微博评论区发表造谣诋毁英雄烈士的 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警方调查核实,该微博用户潘某(男,30 岁)于 2020 年 2 月 2 日离京出境后,一直在境外。目前,海淀公安分局已依法对潘某 刑事拘留,并对其开展追逃。在此,警方敦促其尽快回国接受调查处理。 对于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的行为,警方将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恶意歪曲事实,诋毁英雄,“辣笔小球” 被刑拘 湘湘带你看社会 发布时间: 02-2023:40 潇湘晨报旗下社会新闻帐号 日前,中央军委授予在边境冲突中誓死捍卫国土的祁发宝“卫国戍边英雄团长”荣 誉称号,追授陈红军“卫国戍边英雄”荣誉称号,给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追记 一等功。 这 5 位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公布,感动了无数人。 然而,拥有 250 多万粉丝的“金 V”@辣笔小球 竟在个人账号中,发表恶意歪曲 事实真相、诋毁贬损英雄事迹的言论,此举引发网友强烈愤慨! 南京警方:已对仇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据@平安南京,南京市公安局于 2 月 19 日晚将发布违法言论的仇某某(男,38 岁,南京人,网名“辣笔小球”)抓获。 经审查,仇某某对博取网民关注,在微博上歪曲事实、诋毁贬损 5 名卫国戍边英 雄官兵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南京警方已对仇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 拘留。 微博官方:诋毁贬损英烈,禁言一年! 19 日下午,据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官方微博发布:账号@辣笔小球 发布诋毁英烈 的时政有害内容,现依据《微博社区公约》相关规定对该账号予以禁言一年处罚。 后续将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对该账号作出进一步处置。 来源:央视新闻 诋毁英烈,一个都跑不了! 中国青年网 发布时间: 02-2122:30 中国青年网官方帐号 2 月 21 日,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 2 月 20 日 16 时许,我局接到举报,网民“知名 Zed" 在新浪微博评论区发表了 一条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 开展调查。2 月 21 日 9 时许, 该网民杨某(男,25 岁, 绵阳涪城区人)迫于公 安机关压力,主动到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元通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发表违法言论 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 7 日的处罚。 英雄烈士不容亵渎,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公然侮辱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严惩。 南京、北京已先后依法刑拘两人 2 月 21 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2 月 20 日,有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 有网民在微信群中发布多条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引发群内成员强 烈不满。对此,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于当日 21 时许,将该网民陈某强(男,28 岁)查获,该人对为发泄个人情绪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因 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2 月 20 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2 月 19 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网 民“辣笔小球”在新浪微博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 5 名卫国戍边英雄官 兵的违法言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 查,于 2 月 19 日晚将发布违法言论的仇某某(男,38 岁,南京人,网名“辣笔小 球”)抓获。 经审查,仇某某对博取网民关注,在微博上歪曲事实、诋毁贬损 5 名卫国戍边英 雄官兵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南京警方已对仇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 拘留。 对此,网友纷纷叫好:抓得好!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英雄烈士不容亵渎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明确,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 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 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也 对相关行为作出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公安、 文化等部门应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及时处理。对于公然侮辱诋毁英雄烈士事迹 和精神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共青团中央) “辣笔小球”们诋毁英雄,底线何在 2021 年 03 月 03 日 08:28:40 来源:新华网 最近,“辣笔小球”等一些人在网上发表对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不敬言论, 引起了公愤。 公安机关查明,“辣笔小球”系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在新浪微博上的注册账号。 该账号先后发布两条信息,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2 月 25 日,公安 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对仇某明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 罪嫌疑人利用信息网络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社会 影响恶劣,情节严重。这种行为不仅仅触犯了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 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明确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的 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等责任。 无独有偶,近段时间,还有一些宵小之辈也在网上发表诋毁侮辱卫国戍边英 雄的言论。结果,他们和“辣笔小球”一样,无一例外遭到了法律的严惩和网民 的唾弃。 “辣笔小球”们这回是真正触犯了底线。四位烈士为了我们脚下的这方热土 而捐躯,为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平安而牺牲。在我们享受着和平安宁的时候, 这些戍边卫士却在和恶劣的天气、艰苦的条件以及嚣张的敌人做斗争,不知付出 了多少血汗。 中华民族历来敬重自己的英雄,他们是国家民族的脊梁,亦是我们的精神力 量之所在。 侮辱诋毁这些戍边战士,底线何在? 我有时觉得奇怪,为什么总有那么一些人喜欢发表一些与常识脱离太远、观 点逻辑不符常理的言论,难道仅仅想引起关注,抑或显示自己有异于常人的思考 能力?在这个世界上,有不同的看法很正常,但凡事都要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 上,不能为了某种目的而胡编乱造。 “辣笔小球”栽了。检察机关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 人仇某明依法批准逮捕,同时决定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工作。 3 月 1 日,“辣笔小球”忏悔的视频被检察日报发布在网上。在视频中,他 对于自己的行为是这么评价的:“在自己上网多年的网络生涯中,网络文风轻狂、 浮夸,喜欢用一些特立独行的观点和一些冷僻、生僻的词汇去描述一个事情。我 们能处于这么一个和平的环境,都是戍边战士用他们的生命、鲜血去换来的。而 我在事实不明朗、掌握信息不全面的情况下还用这样轻浮、夸张的词汇去描述这 位英雄团长,不仅仅是贬低了英雄的形象,也影响了整个边防将士的形象。自己 非常懊悔,希望得到大家的原谅。”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若当初凭良心说话、用良知判断,哪会落此下场? 责任编辑:郭涛 戍边英雄烈士不容诋毁 发表时间:2021-03-08 16:13 来源:成都文明网 责任编辑:田怀新 2 月 19 日,解放军首次披露 4 名解放军军官在加勒万河谷牺牲全过程,他 们的英雄事迹感动了亿万国人,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缅怀牺牲的烈士。但令人愤 慨的是在网上竟出现了诋毁英雄的杂音,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相关 人士已被公安机关刑拘或行拘。为此我们必须对诋毁戍边英雄的行为保持“零容 忍”。 为什么会将中印边防斗争一线的官兵卫国戍边先进事迹报道出来?国务院 新闻发言人任国强给出了铿锵有力的回答。历史不容篡改,英雄不能遗忘,中国 媒体对英雄事迹进行公开报道,是客观报道事实的媒体责任,有利于澄清真相, 以正视听,让世人看清其中的是非曲直。 巍巍喀喇昆仑,座座雪山耸峙,千里热血边关,遍地英雄屹立。在战场 上英雄团长祁发宝面对数倍于己的外军张开双臂阻拦,带头垂范、身先士卒,和 其他战友一道用生命守护祖国山河。英雄们用流血牺牲换来了我们的和平安宁、 岁月静好,对于他们我们要感激,敬重与铭记,任何侮辱性、诋毁性的言语和行 为都不能容忍。诋毁英雄就是篡改历史,销蚀爱国主义的民族精神,不单单逾越 了道德底线,更是对法律底线的践踏,如若听之任之,势必会造成历史虚无主义 思潮沉渣泛起。 然而,现实中还是有一些人出于各种原因歪曲事实、颠倒黑白,企图抹黑戍 边英雄。正如拥有 250 多万粉丝的博主“辣笔小球”公然发表贬损 5 名卫国戍 边官兵的言论,北京网名陈某在微信群发布多条侮辱诋毁戍边英雄的言论,贵阳 网友代某在朋友圈发表诋毁戍边英雄的言论。桩桩件件的事情深深伤害了网友爱 国情感,因此纷纷进行举报,警方迅速出手进行查处,最后抹黑英雄的行为付出 了应有代价。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即使“抖机灵”也不能触碰爱国底线、道德底线、法 律底线,面对民族大义,没有人会忍让妥协。对于公然诋毁英雄的行为,必须依 法严惩不贷。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应对英雄心存敬畏,崇敬和保护英雄是 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卫国戍边的官兵誓死捍卫祖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他们是 新时代当之无愧的英雄,值得所有人追思和缅怀。 一个崇尚英雄的民族才会产生英雄,一个争做英雄的国家才会英雄辈出。英 雄在边关保家卫国,我们理应在后方温暖守护,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理想——清澈 的爱,只为祖国。面对诋毁英烈的行为,我们要敢于亮剑、坚决抵制,唯有人人 对诋毁戍边烈士“零容忍”,方能在全社会营造起尊崇英雄、学习英雄的浓厚氛 围。(简阳评论员:青苗) 诋毁戍边英雄,必遭群起而攻之 202102/2408:23:33 来源:北京晚报 4 名官兵在中印边境冲突中牺牲、英雄团长以双臂独挡来犯之敌的消息披露 后,引发社会强烈反响,连日来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铭记烈士致敬英雄。但令人 愤慨的是,互联网上竟然出现了诋毁英雄的杂音。截至目前,已有多地 7 名网民 因发表诋毁戍边英雄言论,被公安机关作出刑拘或行拘的处罚。 2 月 19 日,有 250 多万粉丝的微博博主“辣笔小球”发表恶意歪曲事实真相、 诋毁贬损 5 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引发公众强烈愤慨,第二天被南京 警方刑拘;2 月 20 日,北京网民陈某强在微信群中发布多条侮辱诋毁卫国戍边 英雄官兵的言论,引发群内成员强烈不满,当晚被北京警方查获;昨天,贵阳警 方发布通报称,网民代某因在微信朋友圈发表诋毁侮辱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 论,被依法行拘。北京、四川、广东等地警方在通报中,都明确表示,英雄不容 亵渎,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公然诋毁侮辱英雄的行为,将依法坚决严惩。 从警方接到举报到最后查获违法当事人,每个案件都不超过 24 小时,茂名 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只用了 10 个小时,而贵阳南明分局只用了 2 个小时。为 什么这么快?因为卫国戍边的英雄在面对敌人时不会“想想再上”,查处污蔑侮辱 英烈的人更不容“等等再去”。 被查获的 7 人,有的是在微博上发布,有的是在微信群发布,有的是评论留 言;有的是被网民举报,有的是被群内好友举报,有的则是公安机关及时发现; 有的是发布多条信息,有的是发布大段文字,有的是发布一条言论。情节不同、 形式各异,但无一例外情节恶劣。各地警方迅速出手打击,就是在释放明确信号: 不论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只要侮辱英烈,都会招致公众的强烈谴责,也必将受到 法律的严厉惩处。 嗡嗡叫的苍蝇不过是苍蝇,别觉得微信群是相对的“熟人空间”,抖机灵的文 字游戏再曲折隐晦,都是丧失爱国底线、道德底线、法律底线的明证;就算微信 群里都是亲朋故旧,侮辱英烈的言论也只会换来“亲戚畔之”的结局。因为绝大多 数人都懂得什么是民族大义,绝不会忍让妥协,让网络空间成为侮辱英烈言论的 集散地。 在面对外敌的武力挑衅时,卫国戍边官兵以寸土不让的精神,以不惜流血牺 牲的忠诚,誓死捍卫祖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他们是当之无愧的英雄,是每个公 民缅怀和敬仰的对象。无论在现实中还是网络上,任何侮辱诋毁卫国戍边英烈的 言行,必遭群起而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3 月 1 日即将实 施的《刑法修正案》,对侮辱诋毁英雄烈士,都作出了明确规定,都是保护英雄 的有力武器。英烈用生命守卫着我们的幸福与安宁,我们要用法律守护他们的英 名!(贾亮) 【责任编辑:马若虎 】 高悬司法利剑立起纲纪风标 来源:中国国防报 2021-03-04 10:39 “辣笔小球”被批捕了!3 月 1 日,南京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 名誉、荣誉罪,对“辣笔小球”微博主仇某明批准逮捕,同时决定开展公益诉讼 调查工作。同一天,“辣笔小球”出镜忏悔的镜头出现在《新闻联播》中,他低 头忏悔:“我这样的行为,可以说是一种良知泯灭的行为,我对此也非常地自责, 非常地懊悔。” 3 月 1 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之日,而“侵 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是其中新增加的罪名。在新的法律规定实施首日,检 察机关即以此为据对仇某明批捕,其应用之快、导向之明、用意之深颇令人寻味。 此案必将成为维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司法实践的“标本性”事件。 春节后,边境斗争中解放军指战员不怕牺牲、英勇战斗、敢于胜利的细节首 次披露。就在全国上下深切悼念为国牺牲的边防官兵、点赞他们英雄壮举时,网 上也出现了个别杂音,公然贬毁英雄战斗事迹,歪曲战斗事实真相,引发广大网 民极大愤慨。“辣笔小球”即是其中之一,为博眼球,他在博客中诋毁英雄,造 成恶劣社会影响。司法机关迅速反应、快速查办,这是回应民意、体现正义,也 对那些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些人嘴贱心黑、公然歪曲英雄烈士事迹, 解构的是崇高,损害的是民族感情,破坏的是国民信仰,必须依法严惩。网络不 是法外之地。“辣笔小球”被批捕告诫我们,无论任何人、任何时候、在任何地 方、通过任何途径,无论是一时糊涂、还是居心叵测,只要说了逾越法律底线的 话,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英雄是民族的脊梁。守护英雄,人人有责、司法优先。新时代要高扬法律利 剑,运用法治思维,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立起维护英雄名誉、保护烈士荣 誉的鲜明导向,让呵护英雄、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成为每一个公民的基本道德、 正义良知和行动自觉。(王少亭) [ 责编:丁玉冰 ] 广言|对诋毁英雄行为必须“零容忍” 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 02-2408:06《广州日报》官方帐号 2 月 19 日,解放军报首次披露 4 名解放军官兵在加勒万河谷牺牲全过程。同日, 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网民“辣笔小球”在新浪微博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 贬损 5 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到 2 月 21 日,3 天里已有 7 人因诋毁戍边英雄被拘。 为何在 2 月 19 日公布中印边防斗争一线官兵事迹?国防部新闻发言人任国强的 回答振聋发聩——历史不容篡改,英雄不能遗忘,中国媒体对英雄事迹进行公开 报道,是客观报道事实的媒体责任,有利于澄清真相,以正视听,让世人看清其 中的是非曲直。然而,还是有人企图颠倒事实真相、抹黑戍边英雄。 风雪边关写忠诚——英雄壮志,天地可鉴,岂容个别人搬弄是非?在新闻报道中 读到祁发宝手拿 3D 打印的颅骨模型讲述伤情的场景,只要一个人有正常的人格 和情感,如何能不为之动容,又如何忍心对他发出恶语中伤的毒箭?战场上,面 对数倍于己的外军,祁发宝毫不畏惧、身先士卒,把坚强的后背留给战友和祖国。 当被救出时,祁发宝一把扯掉头上的绷带,还想起身往前冲,却挣扎着再次晕倒。 这是何等气概,何种精神! 英雄花开。 对国家和民族来说,英雄是历史的重要体现,也是民族精神的重要来源。诋毁英 雄,实际上就是篡改历史、销蚀民族精神。这已经逾越了道德底线,触犯了法律 红线。事实证明,如果任其肆意传播,历史虚无主义就会沉渣泛起。所以,任何 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应当对英雄心存敬重,全社会都有责任尊崇和保护我们的 英雄。 在 7 名以身试法者中,有所谓的网络“大 V”,也有普普通通的网民。其中,有五 人处在 20 至 39 岁的年龄段。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 46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这个年龄段也是我国网民最主要的 群体之一,占比达 40.3%。他们在各年龄段中处在承上启下的位置,他们的价值 观、历史观和网络言论表现,直接影响着网络舆论生态的健康程度。 正因如此,青年人思想建设尤其重要,守护好网络舆论生态尤其重要。对打着“解 密”“真相”旗号,散布错误历史观、价值观的话术,我们更要擦亮眼睛、保持警惕。 这类话术看似为了“抵近真相”,起底“不为人知的历史”“我知道的历史”,实则是用 颠覆典型的伎俩,撼动史实的根基。这也提醒我们,要创新国情国史的叙事方式, 力求从感性上吸引人、从理性上说服人,真正帮助青年人解决思想困惑、消除历 史隔膜。 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人人反对诋毁英雄,是为了守 护精神的火炬,照亮逐梦的征程。全社会都应铭记英雄,对诋毁英雄保持“零容 忍”。 广州日报评论员 杨博 郭喜林:大 V 诋毁英烈,必须依法严惩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郭喜林 日期:2021/2/22 2 月 20 日,@平安南京 发布通报: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 网民“辣笔小球”在新浪微博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 5 名卫国戍边英 雄官兵的违法言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开 展调查,于 2 月 19 日晚将发布违法言论的仇某某(男,38 岁,南京人,网名“辣 笔小球”)抓获。目前,南京警方已对仇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澎 湃新闻网 2021 年 2 月 20 日) 不管“金 V”@辣笔小球拥有多少粉丝,我们都不能允许他歪曲事实真相,诋毁 保家卫国的英雄边防官兵。南京警方不仅要将其刑事拘留,而且要按照《中华人 民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的有关规定追究仇某某的刑事法律责任。而且,检察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 起公诉,人民法院要依法对仇某某的违法行为实施严惩。只有用国家法律对诋毁 英雄的行为实施零容忍,才能让捍卫祖国边防安全的英雄官兵受到国家法律保 护,才能让国家法律权威得到有效保护。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网民在互联网发表言论,都必须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 进行,既不能随心所欲,又不能对他人的人格尊严造成伤害。而且,发表言论必 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绝不允许主观故意歪曲事实真相。对于抹黑人民英雄和 革命先烈的行为,政法机关必须依法履职尽责,并主动出击,对违法者追究其法 律责任,绝不能让违法者逍遥法外。 保家卫国的边防官兵不顾个人生命安危,誓死捍卫祖国领土和主权安全,他们是 14 亿中国人民心中最可爱的人,他们的爱国情怀,是我们每个人学习的榜样。 我们必须依法捍卫边防英雄官兵热爱祖国和人民所获得的荣誉,对于任何人的破 坏行为,我们必须在第一时间实施实名制举报,绝不能让诋毁英雄官兵的违法者 逃避法律责任追究。而且,这是我们每个公民依法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记得,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指出:“我们要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 的良好风尚。对为国牺牲、为民牺牲的英雄烈士,我们要永远怀念他们,给予他 们极大的荣誉和敬仰,不然谁愿意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呢?”习近平总书记还说: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 那么,我们每个公民就必须自觉维护边防英雄官兵保家卫国的英雄事迹和崇高荣 誉,并积极主动地与诋毁英雄和英烈的违法者进行坚决斗争。诋毁边防英雄官兵, 就是不热爱我们的伟大祖国,就是在配合外国反华势力侵犯我们伟大祖国的领土 主权,那些人就是我们的敌人,而不是我们的朋友。就此来说,我们必须时刻牢 记毛泽东主席生前的谆谆教导:“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 的我们就要反对。”而且,毛泽东主席曾经语重心长地教导我们:“谁是我们的 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我们必须站在爱憎分明 的立场上,与仇某某进行坚决斗争。而且,我们必须针锋相对,绝不退让;而且, 我们要用国家的法律武器坚决捍卫英雄官兵的神圣尊严和崇高荣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 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 对于仇某某这样的民族败类,我们绝不能心慈手软,只有依法严惩不贷,才能在 全社会树立崇尚人民英雄的良好社会风气,并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把爱国主义的光 荣传统继承和发扬光大。(作者系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杨承军:诋毁英雄天理难容罪不容赦 必 须反思杜绝再次发生 2021 年 02 月 23 日 14:48:54 来源:凤凰网军事频道 作者:杨承军,教授,博导,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连日来,每个中国人都为在维护国家边境安全而牺牲的烈士而感到悲痛,我军 4 位优秀官兵,为了捍卫国家领土和民族尊严,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让举国上下充 满深切的悲痛和怀念。 但也就是在这几天里,让国人心中也充满了无比的愤怒,因为在竟然有人诋毁英 雄: 先是那个南京网民叫“辣笔小球”的仇子明,这个 38 岁而且有着犯罪前科的人, 居然在网络上发文,他只字不提祁发宝团长用血肉之躯、阻挡来犯印军的英雄壮 举,而是用恶毒的语言污蔑和攻击身受重伤的祁团长。 接着,就是来自北京海淀 28 岁的陈某强,他在社交平台上,接连发布多条侮辱 性的言论,公然诋毁边境冲突中的戍边英雄。 还有,来自四川绵阳 25 岁的杨某,20 日也从网络上发表了诋毁英雄官兵的言论。 在环境条件异常艰苦的中印边境,多年来我们英雄的官兵战友,坚守着祖国的大 门,他们时刻准备与敌作战,他们无怨无悔,更是在多次冲突中流血牺牲。但英 雄们没有想到,在大后方,却有人用手中的键盘,对他们进行着谩骂和攻击,从 背后向他们投射着防不胜防的暗箭。 人在做,天在看,任何恶行都要付出代价:19 日,“辣笔小球”仇子明当天被 抓,微博被禁言一年,后被永久封号;20 日当天晚上,北京海淀的陈某强被抓 获;21 号,四川绵阳的杨某迫于压力到派出所自首。这些可耻的跳梁小丑们, 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寻衅滋事罪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按照法律规定,凡是寻衅滋事、侮辱英烈者,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上述这些虽属个案,但也让国人再次警醒,任何诋毁和侮辱国家英雄的罪犯,都 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和严惩。 国家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恶劣的汉奸行为?我认为主要有五个原因: 一是这些人头脑中根本没有国家和民族利益,而把自己完全放到了与国家的对立 面上; 二是为了博取眼球、吸取流量、标新立异,已经完全丧失了基本的是非标准和法 律观念; 三是这些人都有遇事抱怨的恶习,看看这些人的网络空间就知道,他们对国家的 任何事情、对身边的任何人都不满意; 四是他们都是极端自私的人,其头脑中根本没有国家大局理念,只想着通过发布 不满言论来显示自己不是“等闲之辈”; 五是完全不计后果,不顾这些恶毒的攻击言论,将对社会带来什么影响和后果, 也没有想到自己这是在犯罪。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决不可以只是就是论事的进行拘捕了事,而必须引发我们深 刻的警醒和反思,并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切实杜绝类似案件的再次发 生。 首先,我们必须重视强化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在学校教材中,必须保 留或增加弘扬英雄事迹、爱国精神的内容,而不能随意删除或减少,努力营造尊 重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社会风气。 其次,必须加强对网络空间的监督和管理。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我看到,网 络真是什么人都有,有些人的话已多次出格和违法,好在我们还有多种技术监督 手段,国家绝不能允许任何人利用网络从事犯罪活动。 再次,必须重视疏通人民反映情况的渠道。不能以维稳为名阻止群众反映问题, 要严格深究和严厉打击各种腐败分子及黑保护伞,让党和国家高层了解真实情 况、听到群众呼声、解决现实问题,这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最后,必须提高犯罪成本和加大惩罚力度。对于刻意诋毁英雄、歪曲事实、篡改 历史等犯罪行为,仅判定是“寻衅滋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不断充实完善相关 法律,加大量刑力度,为这些犯罪分子划出新的、不可逾越的红线,让他们在涉 法问题上不敢再敢肆意妄为! 责任编辑:吴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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