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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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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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2020年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两会”、区委八届七次全会、区“两会”精神,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抓好农业复工复产,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认真做好水利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一、聚焦重点,提高农业发展质量(一)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农业安全。组织开展了抗疫情、促生产、保春耕工作,完成春播农作物20.5万亩和新增早稻面积0.33万种植任务,解决疫情期间农产品滞销问题,为农产品采购商和线上电商平台做好对接服务,帮助我区近千户农户销售出100多万斤农产品,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完成2018年度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通过区级验收。完成市级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面积x万亩,惠及农户x多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x万元,核实农机具19台,11户。(二)稳步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一是抓好丝苗米省级产业园验收。34个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项目完成率100%。计划总投资21100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23626.32万元,完成计划的111.97%,项目已完成验收。二是加快市级水产产业园和花卉产业园的建设。水产产业园计划建设项目17个,已开工14个,开工率82%;完成投资约1481万元,完成计划的34%。花卉产业园计划建设项目23个,已开工19个,开工率82.6%;完成投资1172.5万元,完成计划的27.5%。三是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调整。牵头组织对项目进行重新选址,基本确定选址于横沥镇马坌村,总用地面积40公顷,已报批面积12.54公顷,基本完成核心区测量、投资评估工作。四是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指导1家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及2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监测工作;指导5家企业分别申报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区级农业龙头企业。(三)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一是加紧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单位1355个,占计划的97.9%,完成改革后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在“全国登记赋码管理系统”登记赋码单位数1114个,占比80.5%。二是推进扶持壮大村集体试点工作,选取水口街道樟霞村、三栋镇坝山口村等16个村作为第二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并对24个试点村(含第一批8个村)进行实地督导,指导开展工作。三是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收尾工作。已完成确权颁证面积21.88万亩,占确权任务数22.94万亩的95.4%,已完成签订承包合同、建立登记簿本、打印承包经营权证书23892户,占任务数41528户的57.53%,已完成颁证到户5980户,占任务数41528户的14.40%。四是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完成试点村宅基地信息摸底调查,建立了农村基础信息数据台账,完善了宅基地管理档案;推进宅基地审批管理配套政策体系,拟定了《惠城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牵头拟定《惠州市惠城区农村农房风貌管控指导意见(试行)》等制度文件报区政府审批。其中《惠州市惠城区村民住宅规划报建指导意见(试行)》已通过审批并由我局与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探索设立镇(街道)农村宅基地使用和农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和执法监管队伍,目前水口街道已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建立了以规划办为主导,多部门为成员,一个窗口受理,多部门联审联办的建房审批机制。(四)加强执法,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一是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门店48家次,查获各类违规农资1.3吨,立案7宗,结案5宗,全区未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为全半年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保障。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共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活动3次,发放宣传册4600余份,对乡镇(街道)农残检测站工作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1次。三是推进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共检查企业28间次,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生产主体28家,出具合格证2092张,出证农产品数量704.65吨。(五)加强监管,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加强安全宣传,共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6次,张贴安全标语、横幅6条,电子屏幕滚动播放10多条次,发放给拖拉机手安全生产宣传材料250多份。二是严格做好源头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今年以来,联合收割机新上牌4台、拖拉机上牌5台,全区拖拉机上牌率达100%;拖拉机和联合收割年审机具120台。年检审率达65%;今年换领拖拉机和收割机驾驶证6本,全区拖拉机持证率达80%以上。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与交警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对拖拉机(变拖)及驾驶人的违法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对2年以上未进行年检的变型拖拉机进行清理工作,依法公告注销700台,有效规范了农机生产秩序。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统筹协调,稳步推进乡村振兴(一)牵头抓总,完成上级考核及整改任务。一是完成省2019年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迎检工作,并将三栋镇的迎检模式推广到各镇(街道)、行政村,顺利完成第三方随机抽查。二是开展“干净整洁村”未达标问题整改工作,重点针对市委农办指出的17个未达标村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组织各镇(街道)重新开展“干净整洁村”自评工作,并对全区142个行政村进行抽查,确保行政村整改到位。(二)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是创新性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互学互评”工作。先后组织各镇(街道)、行政村“两委”干部到三栋镇坝山口村、马安镇水贝村等地开展“互学互评”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截至6月底,全区共有7个村开展了互学互评活动,参与的镇、村干部达420名。二是在全区范围开展了春季村庄清洁行动,并与“美丽庭院”评比、“美丽家园”创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爱国卫生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村容村貌的巩固提升。春季村庄清洁行动期间,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3000万余吨,清理村内沟渠长度超过284公里,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数量50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数量3万余份,社会力量投入村庄清洁行动资金800多万元。三是开展“干净整洁标兵户”评比活动,从今年6月起至11月底,在全区142个行政村的1230个村民小组开展“干净整洁标兵户”评比活动。每个小组评选出2户农户,区财政给予每户奖补1000元,现各镇(街道)评比活动有序推进。四是开展破旧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牵头起草了《惠城区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并联合10个区直单位将《方案》下发到各镇(街道),目前全区农村破旧泥砖房整治任务已由镇(街道)摸排上报,清拆工作正逐步推进,截至目前已清拆泥砖房610间6863平方米。五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芦洲镇芦村村“厕所革命”试点工作等四项工作任务已完成申报、实地核查、资金分配方案等前期工作。(三)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100%脱贫,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633户2689人通过全区87个帮扶挂钩单位结对帮扶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扶,已经达到脱贫标准,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550元以上;无劳动能力的2482户4543人全部纳入政府兜底范畴,100%实现脱贫出列。一是对各镇街2019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共抽取21个村110户建档立卡相对贫困户入户进行实地考核。二是完善建档立卡相关工作。对全区无劳动能力的低保、五保户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相关工作,对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基础信息进行采集和录入,完善档案资料。三是开展建档立卡相对贫困户退出工作,重点对有劳动能力的633户相对贫困户是否符合退出标准进行核查、定量分析和评估。同时制定《惠城区建档立卡相对贫困户退出核查工作方案》,对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相对贫困户开展抽查核查,确保退出过程扎实、结果真实。四是反复开展区建档立卡相对贫困户“八有”指标核查。重点对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进行了督促检查,尽早发现问题、积极反馈问题、及时整改问题。五是研究制定《惠城区巩固提升扶贫成效防范边缘户致贫和脱贫户返贫的实施意见》。根据研究出台我区防止返贫工作意见,把防止返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三、科学谋划,认真做好水利各项工作(一)扎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一是开展2020年汛前安全检查,完成水库蓄水安全大检查工作;完成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暗访工作;完成我区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成《惠州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各相关镇(街道办)加强小型水库巡查维护管理工作,督促各镇(街道办)、区管水库管理单位加强警示牌建设及宣传教育工作,严防水库钓鱼、游玩等危险活动发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逐宗造册登记,制订应急和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间,对一时难以完成的要落实度汛安全措施,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继续实施洛塘渠小流域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收尾工作,目前施工单位正在加快完成剩余水利工程及市政道路的收尾工作、对三环路段河道进行草皮绿化,确保洛塘渠沿岸环境整洁、优美,确保洛塘渠水质达到或优于ⅴ类水。同时利用新民补水泵站持续进行生态补水,增加了水体流动性,会同水口办加强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做好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伯公坳水库灌区改造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正推进可研方案发改审查和初步设计方案编制相关工作;编制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已委托第三方完成编制《惠城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报告》,并已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正逐级上报;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收尾工作,完成单位工程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与市供水公司签订代管协议,并将涉市政管网部分移交市供水公司代管。(二)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继续夯实取水许可管理工作,严格取水许可、申请程序,对取水大户进行了水资源论证,对全区内直接取用地表、地下水的用户全部纳入管理轨道。二是做好水资源费征收,2020上半年征收水资源费约400余万元。三是贯彻落实“双控指标”,2020年上半年用水总量约1.6亿立方米,较2019年的用水总量有所下降。万元GDP用水量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约为39m³/万元和33m³/万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约为0.515(要求系数≥0.5)。相比过去的2019年,各项指标略有降低。四是深化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纳入管理的取水户达到50户,并严格要求取水用户规范安装计量设施,目前除农业用水外,水表安装率达100%;明确了行政区年度用水总量目标,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对省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水口水厂、丰达电力、汝湖水厂)实施在线监督管理。(三)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一是做好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工作。大岚河(油茶排段)治理工程、大岚河(刘屋段)治理工程两宗工程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正在组织开展结算工作。秋香江(龙颈段)治理工程目前工程已完成形象进度投资2993万元,完成形象进度投资100%,施工单位正在结算中。大岚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目前已完成形象进度投资100%,施工单位正在结算中。横沥排沙河治理工程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进度的85%。二是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实施工作。2020年共计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5宗,对12宗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进行了备案,累计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6.96万元。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现场及书面检查46次,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核查9宗,发出检查意见及整改通知5份。三是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均已发出查处文件,并依法督促生产建设单位限期完成整改,截止目前违法项目图斑25宗已如期完成整改,其余的3宗违法项目分别处于立案及调查取证中。通过不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有效控制了人为水土流失,2020年度上半年人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2.06平方公里。(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五)从严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一是落实了属地监管责任。在横沥、芦洲、汝湖镇成立了专职巡逻队,加强了对非法采砂活动的巡查和打击;在偷采河砂高发地段设置了治安岗亭、构筑了障碍物、安装了监控设备、悬挂了宣传标语、挖断了通向河滩地的路口。二是加强了打击盗采河砂力度。至2020年6月,联合市、镇相关单位对东江河段累计巡查70次,出动巡查装备81辆次,人员491人次,查扣各类作业、运输工具34台辆(不含镇单独查扣)。在横沥、芦洲、汝湖三镇东江河段设置河滩地障碍物50余处,挖断通向河滩地的道路80余处。三是加大对外围堆砂场的清理力度。此项工作由镇(街)组织落实,截至6月共清理整治了82个非法堆场。四是加强了对河砂整治工作的巡查督导工作。每周1-2次到镇(街)进行检查指导工作,督促镇(街)加强日常巡查,强化责任落实。通过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目前我区东江干流盗采河砂行为已基本得到抑制,大型采砂作业工具,团伙作案行为基本杜绝,但零星盗采河砂现象偶尔还有发生。(六)认真履行渔政职责,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开展禁渔执法工作。按照《东江禁渔管理工作方案》,积极调配执法力量进行护渔执法巡查,每日坚持至少1次执法巡查,及时发现查处违法涉渔行为外,并结合实际,多次组织等专项打击非法捕捞行动。二是打击涉渔、水生野生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涉渔执共出动执法艇(车)136次,出动执法人员534次,其中针对敏感水域、交界水域、易发高发水域开展专项执法20次,联合博罗渔政部门联合出动3次,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共处理涉渔举报投诉40起,查扣从事非法各类捕捞“三无”船(艇)30艘,背包式电鱼工具6套,非法网具(地笼、手抄网、定置网等)共13张。现在东江禁渔形势比较好,尚未发现渔船违反禁渔制度的现象。三是开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前后共出动车辆8车次,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了36家,做检查记录27份。同时,全程指导督促畜牧兽医与渔业站对所属辖区内的驯养繁殖场所进行检查,累计检查了131家,做检查记录131份。同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对驯养单位和个人进行了摸排,未发现违规交易、加工利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行为,同时进一步摸清了底数,完善了监管数据,提高了监管效率。四是开展渔船安全生产监管。推送安全警示、安全生产规范等信息600多条,发放防台、防汛宣传资料100余份,纠正临水不穿戴救生衣、消防器材摆放不到位等5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开展渔船检验、渔民互保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截至目前,渔民签订承诺书113份,成全安全检查记录120份,并对检查发现的6艘达到限制使用年限的渔船进行通报;开展渔船安全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悬挂横幅4条,下乡指导1次,渔政执法人员检查禁渔渔船136艘次。存在问题一是疫情给各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产业园项目开工率低,“厕所革命”、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等工作推进缓慢。二是基层农业农村工作人员缺乏。目前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如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人员相对不足。三是“造血”扶贫能力有待提高,产业项目形式比较单一,特色效益尚未凸显,带动长效致富的能力不强。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抓紧抓好农业生产和发展。一是抓好农业生产工作,重点抓好夏收、夏种及秋收,落实技术措施、种植面积,力争全年农作物种植面积45万亩以上,确保全年粮食产量稳中有升。二是抓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协调加快推进市级水产产业园和花卉产业园建设,重点协调落实产业园建设用地,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三是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及横沥镇加快核心区控制性规划编制以及核心区征地补偿,加快核心区土地招拍挂;加强核心区招商引资,引入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研发及加工仓储物流业。四是抓紧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工作,加快推进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力争8月份开工建设。(二)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一是继续抓好统筹协调。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体目标,逐步健全部门对接机制、上下联动机制、及时反馈机制、基层干部包组到户机制等,完善区委农办牵头抓总,生态环境、城管、住建、卫生等部门齐抓共管,镇(街道)村干部群众共同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格局。二是继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互学互评”活动,以观摩交流、交叉评比以及“擂台赛”等的方式,促使各镇(街道)、行政村掌握环境整治的标准、方法,实现村庄清洁工作常治长效。三是打造好美丽宜居村。抓好人居环境整治整改工作,实现15个示范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邀请浙江安吉研究院等专业团队,因地制宜挖掘示范村自然、人文资源,逐步打造6个特色精品村和9个美丽宜居示范村;根据前期各镇(街道)上报的“美丽宜居村”创建对象,按照省、市创建标准,在11月底前完成85个“美丽宜居村”的创建工作。四是利用好上级资金。用好区级财政专项资金246万元,作为“干净整洁标兵户”评比活动的奖补资金,激励村民参与房前屋后“三包”工作;用好省级财政奖补资金710万元,推进我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新建或改造、粪污收集运输储存、资源化利用及化粪池改造等工作;用好省级财政奖补资金94万元,推进农村破旧泥砖房的清理整治及拆后运输、平整及复绿工作。五是强化督查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增加检查次数,扩大检查覆盖面,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进行典型宣传,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公开曝光,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将督查结果、工作成效与下拨专项资金、干部考核紧密挂钩,实现以督查考核倒逼工作落实的机制。脱贫攻坚:一是组织开展2020年“6.30”活动,规范捐赠管理,做好捐赠统计,确保“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顺利开展。二是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紧盯目标任务。对标对表脱贫要求,聚焦“八有”突出问题,逐项逐户对账销号,不落一户一人。紧盯政策落实。确保教育扶贫不漏人,健康扶贫全覆盖,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兜底保障不漏户,饮水安全全达标。紧盯时间节点。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建档立卡相对贫困户退出工作,健全完善扶贫工作台账。三是不断完善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防止返贫的体制机制、工作对象和政策措施,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三)继续抓好水利各项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继续实施洛塘渠小流域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收尾工作,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及质量安全,确保建设资金使用安全,力争早日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同时要求已完工工程尽快做好资料整理,尽快完成结算工作及竣工验收。推进伯公坳水库灌区改造工程和惠城区美丽河湖廊道建设项目,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组织汛后全区水利工程水毁情况的调查摸底,推进我区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工作。二是继续做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三是继续做好水土保持工工作,做好水土保持的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并做好全区区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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