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准确把
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形势,明确了“建设高质量教
育体系”的政策导向和重点要求。这对于稳步提升我国教育质量和水平、
推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中华民族
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归根到底靠人才、靠教育。”办好教育,先要
搞清楚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党的十八
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事
业,对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制
定出台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确保党在教育工作方面始终总揽全局、协
调各方,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十四
五”时期,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全面贯彻
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智
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
来,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2019 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
率为 83.4%、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为 99.94%,初中、高中阶段、高等
教育的毛入学率分别为 102.6%、89.5%和 51.6%,高等教育进入普及
化阶段,特殊教育不断加强,继续教育多样化推进。同时要看到,我国
区域教育资源配置还不够均衡,城乡教育差距亟待缩小,人才培养模式
改革需要提速,教育创新与服务潜力尚未充分释放。“十四五”时期,
需要深化教育体制和教育体系改革,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
乡之间、地域之间的教育差距,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公平、更高质
量的教育。
《建议》提出:“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
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大力培养
技术技能人才。”这是立足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作出的重要部
署,充分体现坚持通过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的目标要求。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实行普通教育
和职业技术教育分流体制,我国人力资源开发取得明显成效。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高度重视职业技术教育,推动职业技术教育
迈上新台阶。随着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强化,越来越多
的学生希望通过接受职业技术教育求职谋生,实现职业生涯可持续发
展。“十四五”时期,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于,立足
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关键领域,切实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通过进
一步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培养一大批高素质劳动
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
格局提供高层次人才和人力资源支持。
《建议》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提升教师教书
育人能力素质,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重视青
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需要家庭、学
校、社会各负其责、融为一体、协同发力。学校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社会是人们谋生发展的大环境。“十四五”
时期,不断提升我国教育水平和质量,需要推动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
和全员全程全方位“三全育人”相互结合、密切衔接。学校应努力为每
一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学习、自主学习,培养其创新
思维和实践能力。家长应为子女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其扣好人生第一
粒扣子,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以及健全的人格。社会应树立尊师
重教的良好风尚,统筹社会资源支持服务教育事业,让全社会都来关心
和重视教育,汇聚起推动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强大合力。
教育惩戒须有“度”
为了更好地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教育部日
前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指出,
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
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规则》的
出台让教育惩戒有章可循,为解决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
一突出问题,同时有效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等提供了依据。
教育惩戒须有法度。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教育惩戒须有“法”可
依,教师依法行事,明确职责边界,才能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有章可循、
有可操作性。为了用好这一《规则》,下一步,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
制定本地方实施细则或者指导学校制定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将《规则》
落实落细。
教育惩戒须有力度。“严师出高徒”也要讲方式,要依法依规实施,
严格区分教育惩戒与变相体罚。《规则》制定了教育惩戒的“正面清单”,
根据程度轻重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
惩戒三类,依据不同情况进行针对性处罚,违规违纪程度大小与惩戒力
度轻重相适应,同时为学校留下了一定的自主空间,即“学校校规校纪
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则》规定的
程序,采取公开、民主、科学的方式,制定具体有针对性的规定。
教育惩戒须有尺度。无法可依,教师在管理学生过程中,便无法把
握好分寸、掌握好尺度。《规则》专门对七类不当教育行为说“不”,
明确作出禁止,规定教育惩戒的“负面清单”,有利于教师规范行为,
把握尺度,保证教育惩戒过程中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促进学生健
康成长、全面发展。
教育惩戒更须有温度。惩戒只是方式,育人才是目标。教育的初衷
是立德树人,教育惩戒应当坚持育人为本、注重育人效果,做到客观公
正、适时适度。教育惩戒有法可依,教师也要加强自我修养,依规履行
职责,在惩戒过程中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做到程序合法,措施得当。要
基于关爱学生的宗旨,注重人文关怀,最终达到教育学生遵守规则、增
强自律、改过向上的目的。
明确惩戒内涵、厘清惩戒边界,《规则》的颁布令人期待。将教育
惩戒纳入法制轨道,把握好教育惩戒的尺度与温度,不断更新教育理念、
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才能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从而实现最佳育人效
果。
行使教育惩戒权有法可依,如何用
好仍是挑战
哪些情形可以实施教育惩戒?教育惩戒又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在教
育惩戒的过程中哪些行为是不允许的?日前,《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
行)》(以下简称《规则》)由教育部正式颁布,将于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规则》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
程序、措施、要求等,这也是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
规定。
一直以来,教育惩戒权话题备受关注,一边教师管不了、不敢
管,教师的教育权利得不到保障;一边是个别教师以体罚代替教育惩戒,
孩子的身心受到伤害,并引发社会质疑、损害家校关系。如何将教育惩
戒权纳入法治轨道,更好保障教师的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发挥教
育惩戒的积极作用,对部分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将其引导走
上健康成长的正轨,一直是社会关心的热点话题。
《规则》为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划定了“正面清单”,明确了学校、
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
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还根据违规程度轻重,划分了三类
不同的教育惩戒措施,从“点名批评”到“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
停学”等多项条款,赋予了教师行使教育惩戒的法定权利。从《规则》
来看,教育惩戒不仅是教育的权利,是“可以”使用的手段,更是教师
的义务,是“应当”采取的措施。比如,对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
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
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
另一方面,《规则》也明确禁止了七类不正当教育行为,为教师行
为划定了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负面清单”的划定,
既有利于教师区分教育惩戒和体罚,在正确的轨道上行使教育惩戒,也
有利于社会监督,更好保障学生的身心权益。
可以说,《规则》的出台既有利于让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
育惩戒,又便于公众对教师进行监督,促进家校协作,既有尺度、力度,
又有温度。
不过,行使教育惩戒权有法可依之后,还要看到,如何用好教育惩
戒权仍然是一个挑战。有了实施细则,并不意味着教师就敢用、就能用
好教育惩戒权,也不意味着过去存在的问题将迎刃而解。
就像《规则》所定义的,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教育,而不是惩罚,“惩
戒”的前面是“教育”,在任何时候使用惩戒措施都不能脱离育人的初
衷。这就要求提高学校、教师的教育管理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既要让
教师正确掌握教育惩戒权的实施细则,更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
师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
同时,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还离不开家长的理解和配合,离不开家
校协同育人的推进。否则,如果家长一边对孩子“爱护过度”,一边不
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不配合教师的教育管理行为,那么教师仍然可能
动辄得咎,不敢接住这一法定权利。
未来既需要教师重视家校协作,与家长进行积极沟通,达成家校共
识、形成家校合力,更要求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支持教师正当履行职务,
依法保护教师人身安全和权益,为教师合法行使教育惩戒权“撑腰”。
为乡村教育“+”速度
日前,教育部、中组部、中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
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 7 个方面举措,以努力造就
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导向,
确保《意见》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厚植“乡村振兴+立德树人”教育情怀,要做改革攻坚的“急先锋”。
实现乡村振兴,核心在人才振兴。乡村教师队伍作为教育体制改革的“急
先锋”,首先要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
问题,将乡村振兴和乡村教育现代化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一方面,要明
确各环节责任主体,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精准对接乡村教育需求,最大
化教师职业发展力、职业供给力、职业保障力,以“首席”教学岗位计
划为常态科学指引,发挥“带头人”培养示范优势,接续推进全面脱贫、
义务教育、乡村治理等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另一方面,要坚持马克
思主义指导地位,厚植爱国主义情怀,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扎根
乡村一线,从学校抓起、从娃娃抓起、从现在抓起。同时,要以“德智
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教育目标,弘扬主旋律,扣好“第一粒扣子”,提
升思想政治素质,力求全景式“造形”、全方位“铸魂”、全过程育人,
锻造师德师风正、情怀深、视野广、思维新、行动实的乡村教师队伍。
打造“双向固本+创新助推”教育模式,要做多向领跑的“生力军”。
创新教师教育模式有利于激发奉献乡村的内生动力,拓展多元共建、多
向发展空间。要以党建为引领,牢牢稳固“定向+委培”模式,畅通岗
位供需、轮岗机制“双向流动”,探索构建招聘、支教、师资培养、定
期交流、政府购买服务等于一体的教育供给“大格局”,统筹配置跨地
域、跨学校、跨学科、跨学段的乡村人才“智库”,促进优秀人才向乡
村有效流动。要立足乡村,大胆探索乡村教师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
度,吸引高端人才、骨干教师、毕业大学生等创业主体到乡村从教支教,
在师资队伍“引、育、用、管”多方面齐发力、强动能。与此同时,要
发挥 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一体化构建公共资源教育平台,
完善信息技术在课程设置、硬件建设、教学方法、评价考核等方面运用,
让教育教学资源更加紧密融合、更加开放共享、更加均衡普惠。
健全“政策兜底+生活服务”教育保障,要做全面贯彻的“多面手”。
住房、医疗、救助等职业保障和精神文化、生活领域的专业保障,构成
了教育保障的基本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教师
是办好乡村教育的关键,要在政策和待遇上给他们更多倾斜”。要以乡
村教师队伍数量基本充足、质量明显提升、结构显著优化、地位大幅提
升为 3-5 年内基本目标,畅通职称评聘、晋升发展、成长成才、建功立
业渠道,着力解决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的“老大难”
问题,保障配套措施和资源更可持续、更加公平高质量。要着力补短板、
强弱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健全艰苦边远程度差别化的保障政策,
充分释放红利,让经费、编制、待遇等保障贯穿全面实施的“每一公里”,
也让物质激励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乡村教师成才步伐。要树立扎根一
线、矢志奉献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宣讲其教学案例和经验信息,推动
教育培训更加多元、广泛、深入。
完善“精准执纪+严实体系”教育监督,要做规范运行的“干净人”。
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必须要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行
动上,将加强教育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要在教育资金
“专款专用”、薪酬制度改革、专项计划提升工程等领域加强督导检查,
形成科学运行、规范高效的教学质量评价考核体系,为能育才、育好才、
甘于投身到乡村一线的师资力量撑腰鼓劲、提振士气,依法依规履行教
育职责评价,做好监管机制、约束机制、精准问效的“后半篇文章”。
要坚持顶层设计与广开门路相统一,着力发现群众反映集中、反映强烈
的问题线索,从严从实发挥好信访举报、督查巡察、廉洁监督等平台作
用,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师风师德问题专项治理同部署、同推进,确
保严肃慎重精准规范问责。要进一步规范队伍管理,保障乡村教师合法
权益,探索物质奖励、荣誉表彰更加制度化、透明化、民主化的有效路
径,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乡
村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实战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形象。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教育情怀、教育模式、教育保障、教育监
督方面精准对接、齐向发力,为乡村教育“+”速度,加出效率、加出
水平、加出风采,不断提升广大乡村教师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