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届作文素材之时事热评:“清澈的爱”需要清澈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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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届作文素材之时事热评:“清澈的爱”需要清澈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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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素材之时事热评: “清澈的爱”需要清澈的守护 目录: 1.烈士战斗口号“清澈的爱”被抢注商 标,驳回! 2.“清澈的爱,只为中国” 3.驳回!“清澈的爱”热点也敢蹭? 4.驳回“清澈的爱”商标,正是为了守 护“清澈的爱” 5.岂容恶意申请商标亵渎“清澈的爱” 6.评论丨别让利欲之心污染了“清澈的 爱” 7.莫让“清澈的爱”变“浑浊” 8.烈士“清澈的爱”不容亵渎 正文: 烈士战斗口号“清澈的爱”被抢注商标, 驳回! 环球网 发布时间: 03-1610:04 环球网官方帐号 3 月 15 日下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关于依法驳回“清澈的爱”等 17 件商标注 册申请的通告》。 通告称,自 2 月 20 日以来,“清澈的爱”被个别企业和自然人当做商标向国家知 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图谋不当利益,代理机构提供不法服务,亵渎了 英烈的精神,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极易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谴责,并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害于社 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的规定,快速果断地对第 53747825 号 “清澈的爱”等 17 件商标注册申请作出驳回决定。 2021 年 2 月 19 日,2020 年 6 月中印边境有关冲突细节被公布,陈红军、陈祥 榕、肖思远、王焯冉牺牲。 其中 00 后解放军战士陈祥榕曾在他的日记中写下“清澈的爱,只为中国”的战斗 口号,受到舆论关注,这质朴的文字表达了他守护边疆深切、纯真的爱国情怀。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清澈的爱,只为中国”是陈祥榕烈士生前写下的战斗口号, 充分彰显新时代英烈对祖国的热爱和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 然而,有多个商家从 2 月 20 日起将“清澈的爱”申请商标,引发舆论关切。记者 从中国商标网发现,这 17 件“清澈的爱”商标的申请记录,指定使用在第 10、20、 25、29、30、31、32、33、35 等多个类别上,包括食品、饮料、酒、服装、广 告等产品及服务。分别为 5 个商家、3 名个人申请,其中最多的申请类别为 32 类啤酒饮料和 35 类广告销售。 在 17 件“清澈的爱”相关申请商标中,山东省壹份爱食品有限公司共申请 6 件“清 澈的爱”商标, 涉及食品、啤酒饮料、广告销售、饲料种籽等类别。 相关知识产权专家介绍,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 誉、荣誉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 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 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 时处理。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则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清澈的爱,只为中国” 2021-03-06 20:00 原载于《中国青年》杂志 2021 年第 5 期 记者 徐吉鹏 寒尽春晓,一元复始,大地回暖,万物复苏。笼罩已久的疫情阴霾,也在人们对 春的期许中,渐渐散去。 2 月 19 日,牛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周末,《解放军报》一篇长篇通讯《英雄屹立 喀喇昆仑——走近新时代卫国戍边的英雄官兵》,猝不及防地,搅动着亿万国人 的心弦。当晚,相关视频首度公开。通讯和视频震撼人心,真实还原了大半年前 发生在祖国西部边陲的那次边境冲突,令人气愤无比。 面对来犯之敌的蓄谋暴力攻击和数倍于己的外军,我戍边官兵有胆有识、勇谋兼 备、毫无畏惧,与对方展开了殊死搏斗。“决不把领土守小了,决不把主权守丢 了!”“我站立的地方是中国,我用生命捍卫守候,哪怕风似刀来山如铁,祖国山 河一寸不能丢。”这是高原边防官兵们誓用生命捍卫的信条。 在那次边境冲突中,除英雄团长祁发宝身负重伤外,其他四名年轻官兵均不幸罹 难。国人将永远铭记这些英雄的名字:陈红军、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他们 为国捐躯时,都正值大好年华,年龄最大的陈红军牺牲时只有 33 岁,年龄最小 的陈祥榕出生于 2001 年! 一条流传甚广、读来深有共鸣的网友评论这样写道:“黄昏将至,我吃着白米饭, 喝着快乐水。想不通这些身强体壮的士兵为什么会死。我在深夜惊醒,突然想起, 他们是为我而死。” 是的,他们是为“我”而死,是为每一个能够安享和平、经营日常的国人而死! 边境冲突,是对人们日常经验的无情冲击。当我们关注“白米饭”“快乐水”,关心 工作、恋爱与房价,乃至“沉沦”于日常琐碎中时,一定不要忘记,每一缕黎明的 曙光,都由一群在边境线上不辞辛劳守岗巡逻的戍边官兵托举而起。哪有什么岁 月静好,不过是有人在替你负重前行! 边境冲突,更冲击着当代青年的成长认知。与老一辈相比,今日的青年一代,是 在和平安逸的环境里成长起来的。尽管我们不乏对革命战争的集体记忆,尽管世 界近几十年来从未停止过战争,但青年一代在成长岁月中,未曾经历过战争。如 此切近的边境冲突,构架了一个青年人并不熟识却可能在未来不得不面对的场 景。我们爱好和平,但一定不要想当然地以为和平即是常态,更不能就此安于和 平。经此一事,我们不得不去反思我国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所面临着的诸多 风险挑战,不得不去反思个人与国家命运间休戚与共的关联。青年一代,要为最 险恶的时局、最艰难的挑战做好充分的准备。 “清澈的爱,只为中国。”这是 19 岁的戍边烈士陈祥榕曾写下的一句话。它更是 一行最美的诗,通过这行诗,我们看到了中国军人的精神是有多么纯粹。 从“谁是最可爱的人”到“清澈的爱,只为中国”,从朝鲜战场到喀喇昆仑高原,从 黄继光、邱少云、杜富国、王亮到祁发宝、陈红军、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 军人精神何以总能一次次引领中国青年?所凭,正是这种清澈炽热、纯粹无瑕的 爱,爱祖国、爱人民,远胜爱自己。这爱,让每一位人民子弟兵,在祖国需要、 人民有难的时刻,总能迸发出巨大能量,英勇无畏地站出来,为了一个崇高的使 命,义无反顾地冲锋陷阵,牢牢筑起保卫国家和人民安全的钢铁长城。 当发起冲锋的那一刻,他们已然成为英雄。从汶川地震到木里火灾,从抗疫大战 到此次边境冲突,任时光穿梭、时代更替,英雄的精神赓续不息。 多难之所以兴邦,根本在于,每一次大的磨难与考验,都是对集体意识的唤醒, 是对共同体情感的确认与强化,从而激发出无可比拟的精神团结,众志成城、同 仇敌忾。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因 为英雄与先锋,正是这集体情感与精神团结的人格化身,是民族与国家不屈的脊 梁。 中华民族历史上经历了太多磨难,但从未被压垮过,总能不断在磨难中成长、奋 起,屡创辉煌;也只有遍历了苦难和辉煌的文明,才能谈得上伟大复兴。 今天的中国,前所未有地靠近世界舞台中心,前所未有地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 复兴的中国梦,前所未有地具有实现这个目标的能力和信心。可喜的是,青年一 代的爱国情感,尤其是对英雄的崇敬与热爱,早已内化为自觉意识,崇尚英雄、 学习英雄、关爱英雄,已成为社会共识。靠着这份自觉与共识,无论国际格局如 何复杂多变,我们定能披荆斩棘、阔步前行。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他们为“我”而死,“我”必承其遗志、扬其精神,只为中国。 驳回!“清澈的爱”热点也敢蹭? 2021-03-17 12: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关于依法驳回“清澈的爱”等 17 件商标注册申请 的通告》。 通告称,自 2 月 20 日以来,“清澈的爱”被个别企业和自然人当做商标向国家 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图谋不当利益,代理机构提供不法服务,亵渎 了英烈的精神,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极易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谴责,并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害于社 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的规定,快速果断地对第 53747825 号 “清澈的爱”等 17 件商标注册申请作出驳回决定。 2021 年 2 月 19 日,央视公布了 2020 年 6 月中印边境有关冲突细节,4 名解放 军官兵牺牲,其中一名 00 后解放军战士陈祥榕在他的日记中写下了“清澈的爱, 只为中国”的战斗口号受到舆论关注,质朴的文字表达了他守护边疆深切、纯真 的爱国情怀。当天,中央军委为戍边烈士陈祥榕追记一等功。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清澈的爱,只为中国”是陈祥榕烈士生前写下的战斗口 号,充分彰显新时代英烈对祖国的热爱和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 然而,有多个商家从 2 月 20 日起将“清澈的爱”申请商标,引发舆论关切。记 者在中国商标网发现,这 17 件“清澈的爱”商标的申请记录,指定使用在第 10、 20、25、29、30、31、32、33、35 等多个类别上,包括食品、饮料、酒、服 装、广告等产品及服务。分别为 5 个商家、3 名个人申请,其中最多的申请类别 为 32 类啤酒饮料和 35 类广告销售。 在 17 件“清澈的爱”相关申请商标中,山东省壹份爱食品有限公司共申请 6 件 “清澈的爱”商标,涉及食品、啤酒饮料、广告销售、饲料种籽等类别。 相关知产专家介绍,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歪曲、丑化、 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 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 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 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 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 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 处理。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则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央视网评: 商标抢注到英烈头上了?无底线的灰产必须清除 商标抢注到英烈的头上了?这不仅违反了《商标法》明确规定的商标“不得有害 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还挑战了《英雄烈士保护法》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的规定。这门灰色 生意再一次地刷新了下限。 近年来商标恶意抢注的生意,俨然成了知识产权领域的害群之马,如蚁附膻,在 不同事件中蹭热点、抢注册,严重败坏商标注册业务的社会信誉。 事实上,凡有些社会影响力的人物,都难逃被抢注商标的命运,甚至钟南山院士 的名字都没有逃过被人恶意抢注。 商标抢注到底是怎样的一门生意呢?《商标法》的一般原则是“注册在先”:谁 先注册商标,法律保护谁,谁先注册就是谁的。 商标的“先注册先得”机制本来是为鼓励创新,倒逼企业维护自身品牌,但是却 被一些人滥用,把和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名字先抢注下来,塞进口袋里,这就走 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反面。 这些人恶意抢注商标,不是为了提升品牌价值,而是为占用资源、待价而沽。什 么是热点就蹭什么、抢注什么。这些抢注商标者,绝大多数根本不是要使用商标, 而是先占上坑,倒过来要挟真正的权利人或者潜在的用户,要求高价转让。 真是“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下一步,应着力提高惩戒恶意抢注商标 的力度,有必要划出禁区,不许在商标注册上恶意碰瓷,对明显蹭热点、傍名人 乃至违背公德的抢注商标行为,职能部门不仅应该依法驳回商标注册申请,还应 该依法予以警告、申诫,乃至依法剥夺相关商标代理机构的资质。 同时,对那些占着商标故意不用的恶意行为,法律也要管起来。《商标法》第 49 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 以申请撤销。 这方面,知识产权部门也应主动激活相关撤销条款,让抢注到的商标因为不使用 而保不住,让这些“知识产权流氓”没有生存空间。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新华网、澎湃新闻、央视网评 驳回“清澈的爱”商标,正是为了守护 “清澈的爱” 京报网 发布时间: 03-1617:49 北京日报官网官方帐号 用烈士的誓言抢注商标,这样的歪主意今后别再打了。3 月 15 日,国家知识产 权局通告,自 2 月 20 日以来,“清澈的爱”被个别企业和自然人当做商标提交注 册申请,图谋不当利益,代理机构提供不法服务,亵渎了英烈的精神,背离了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予以谴责,并依据商标法驳回“清澈的 爱”等 17 件商标注册申请。 日前,5 位卫国戍边的英雄感动了无数国人;其中,陈祥榕烈士日记本上那一句 “清澈的爱,只为中国”,更让无数人为之动容。朴素的文字里饱含对祖国的深沉 情感,正是凭着这份清澈的爱,即使处境艰苦、危险重重,陈祥榕与他的战友依 然坚守岗位,誓死捍卫国土。就是这句真挚又铿锵的誓言,竟然被个别商家盯上, 企图在食品、饮料、服装等领域抢注成商标。拿烈士的爱国誓言,当自己敛财的 砝码,这不是对烈士光荣事迹的缅怀,而是对他们崇高精神的玷污。烈士用生命 和热血捍卫我们的平安,无论是从道义上还是情感上,公众都不允许英烈的名誉 遭此亵渎。国家知识产权局果断驳回“清澈的爱”相关商标的决定,彰显的正是英 烈誓言不可儿戏、英烈精神不容践踏的鲜明态度。 借烈士之名炒作牟利,除了违背公序良俗、伤害国人情感,也是对法律的挑衅。 《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 神;《商标法》中也有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以烈士姓名及其名言名句抢注商标 的现象仍屡屡发生。可见,对此类恶意注册行为的处理,驳回申请还远远不够; 应该设置黑名单制度,限期取消屡教不改者的商标注册资格。这既是对是非不分、 一心逐利的行为施以惩戒,也是在捍卫军人战士的奉献和担当精神。 尊重英烈,应当成为国民的基本素养。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清澈的爱”相关商标, 是在倡导崇尚英雄的社会共识,也是为了守护献给祖国的清澈的爱。 来源:北京晚报|记者 殷呈悦 岂容恶意申请商标亵渎“清澈的爱” 张涛 2021 年 03 月 17 日 11:1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国家知识产权局 3 月 15 日发布通告指出,2 月 20 日以来,“清澈的爱”被个别 企业和自然人当做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注册申请,图谋不当利 益,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予以谴责,并依据商标法驳回 17 件“清澈的爱”相关 商标注册申请。 去年 6 月中印边境冲突中,4 位戍边英雄为国牺牲。“清澈的爱,只为中国”, 是 00 后烈士陈祥榕 18 岁入伍时写下的战斗口号,质朴的文字表达了他守护边 疆深切、纯真的爱国情怀,让无数国人为之动容。然而,个别企业和个人竟将烈 士的战斗口号用于申请商标注册,着实令人寒心! 这种拙劣行径,既于情不符,更于法不容。《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 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 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清澈的爱”作为陈祥榕烈士的战斗口号,很容易让 人与这位戍边英雄联系起来,有关企业和个人的做法无疑涉嫌将英雄烈士的姓名 变相用于商标,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 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正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通告 中指出,“清澈的爱,只为中国”充分彰显新时代英烈对祖国的热爱和无私奉献 的高尚情操,“清澈的爱”被当做商标提交注册申请,“亵渎了英烈的精神,背 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极易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驳 回决定,有力维护了商标注册申请秩序。 事实上,早在 198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商标法》中就明确规定,商标不得使 用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在以后的四次修 正中,这一原则都被保留下来。对于企业及其代理机构来说,不可能不清楚该法 律规定,对烈士口号用于商标会带来的不良影响也应当心知肚明。然而,个别企 业知其不可为而为之,除了心存侥幸心理外,恐怕更主要的还是以此蹭热度,吸 引眼球。或许,企业打的如意算盘就是,商标注册申请就算通不过,企业也跟着 提高了知名度。不管好名恶名,只要出名就行。代理机构明知是不以使用为目的 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却为了代理费而接受其委托,同样令人不齿。 对于这种故意挑衅商标注册管理的行为,仅仅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显然是不够的。 根据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的《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对恶意 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可由申请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商标代理机构, 可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停止受理其商标代理业务。去年疫情防 控期间,浙江绍兴、上海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就曾对恶意抢注“火神山”“雷神山” 商标的相关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予以处罚,起到了有力震慑作用。 如今,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驳回 17 件“清澈的爱”商标注册申请,公众在拍手 称快之余,也期待有关部门继续发力,给相关商标申请人及代理机构开出罚单, 坚决维护英烈尊严,规范商标注册秩序。 (责编:萧潇、张鑫) 评论丨别让利欲之心污染了“清澈的爱” 发布时间: 03-1716:53 楚天都市报官方帐号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3 月 15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了《关于依法驳回“清澈的爱”等 17 件商标 注册申请的通告》。通告称,2 月 20 日以来,“清澈的爱”被个别企业和自然人当 做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注册申请,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谴 责,并依据规定快速果断地全部驳回。(据 3 月 17 日《新快报》) “清澈的爱,只为中国。”这是年仅 18 岁的戍边英烈陈祥榕写下的战斗口号,简 简单单一句话,饱含着一个年轻人纯粹的爱国之心。在他牺牲的消息传来之后, 很多人都因为这句话热泪盈眶,内心激荡,为英烈的奉献精神而敬佩感动。这句 话,承载着宝贵的精神力量,也因此具有了不平凡的意义,应该被传颂、被尊重, 而不是被利用和消费。 但是总有人,在其他人感动和怀念的时候,满脑子都是算盘和生意,甚至为了利 益抛弃底线,做出十分愚蠢的行为。抢注商标,本身就是一种鼓吹恶性竞争的投 机恶行,有人瞄准一些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的企业,利用“申请在先”的授权原 则,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 商号,以此获利。而如今,受到流量经济的影响,抢注商标的范围,更是扩散到 了什么热点都想蹭、都敢蹭。 疫情期间,就有企业申请注册抢注“火神山”“雷神山”“方舱”等商标,国家知识产权 局数据显示,仅以“钟南山”为名的商标申请就达 22 个,相关职能部门也相继驳 回了注册申请。事后,部分抢注企业公开致歉,北京一家商标代理机构因此被顶 格处罚罚款十万元。可见,法律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态度是坚决的。 这些被公示的企业,也实在应该在谴责声中自我反省。君子爱财,也应取之有道, 有些热点可以蹭,有些底线不能碰。尤其是英烈的话语,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有拿 来牟利的念头。《英雄烈士保护法》也明文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 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法律已 经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了,不懂法不守法,连最起码的道德和诚信都不具备,还做 什么生意呢? 每次一有热点,就有这种抢注商标的人出来败坏风气,哗众取宠,也实在是影响 观感,让人气愤。对于这些厚着脸皮,触犯法律的企业,不但应该坚决驳回,也 应进一步提高惩戒力度,如此才能警示这种利欲熏心、不择手段的碰瓷之举,别 让盲目逐利的污浊之心,污染更多“清澈的爱”。 莫让“清澈的爱”变“浑浊” 发布时间: 03-1711:21 华声在线官方帐号 杨元 3 月 15 日下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关于依法驳回“清澈的爱”等 17 件商标注 册申请的通告》。(央视网 3 月 16 日) “清澈的爱,只为中国”这是不到 20 岁的陈祥榕烈士写下的战斗口号。短短八个 字,铿锵有力,令听者无不动容。但是 2 月 20 日以来,“清澈的爱”被个别企业 和自然人当作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的行为令人愤怒。这 一行为不仅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 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更寒了无数人的心。 守边战士用血肉守卫祖国河山,用生命捍卫誓言。一位战士说过:“我们就是祖 国的界碑,大好河山,寸土不让!”烈士们以身为墙挡住了企图侵犯我国国土的外 军,却没有挡住某些商家为赚噱头抢注商标的无底线行为。正如国家知识产权局 指出:“亵渎了英烈的精神,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极易产生恶劣的社会 影响。” 商家以烈士姓名注册商标的行为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 2020 年抗击疫情的紧要 关头,个别商家为谋得不当利益,恶意抢注“李文亮”、“火神山”、“雷神山”商标。 当全国人民心系疫情,追思英烈时,这些无良企业却处心积虑地想着占据所谓的 “先机”,牟取更大的利益。 商家抢注“清澈的爱”为商标无外乎是想借这句话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来获得更多 利益,但是作为品牌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产品销量的高低难道不是取决于品牌产 品的本身质量吗?“打铁还需自身硬。”消费者是品牌最好的推销群体,品牌只有 赢得消费者的认同,才会赢得市场。“清澈的爱,只为中国”是烈士的拳拳赤子心, 决不是为商家牟利的“商机”。 当“清澈的爱”掺杂了利益,这份淳朴、真挚的“爱”就变了质。《英雄烈士保护法》 明确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 驳回注册“清澈的爱”为商标的相关申请体现了法律的权威,维护了英烈的尊严, 更保护了英雄最纯粹的初心。 英雄是时代的标杆,如今的山河锦绣,国泰民安是无数边防战士用鲜血,用生命 换来的,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不应该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借英雄烈士来达到 目的,不要让这份最清澈的爱变得“浑浊”不堪。 烈士“清澈的爱”不容亵渎 光明网 2021-03-17 张淳艺 国家知识产权局 3 月 15 日发布通告指出,2 月 20 日以来,“清澈的爱”被个别 企业和自然人当作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注册申请,图谋不当利 益,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予以谴责,并依据商标法驳回 17 件“清澈的爱”相关 商标注册申请。 去年 6 月中印边境冲突中,4 位戍边英雄为国牺牲。“清澈的爱,只为中国”, 是烈士陈祥榕 18 岁入伍时写下的战斗口号,质朴的文字表达了他深切的爱国情 怀,让无数国人为之动容。然而,个别企业和个人竟将这一战斗口号用于申请商 标注册,着实令人寒心。这种做法既于情不符,也于法不容。 我国英烈保护法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 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 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清澈的爱”被用作申请商标,很容易让人将相关商品 与戍边英雄联系起来,涉嫌将英雄烈士的姓名变相用于商标,属于违法行为。同 时,根据商标法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正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通告中指出的,“清澈的爱,只为中 国”充分彰显新时代英烈对祖国的热爱和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清澈的爱”被 当作商标提交注册申请,“亵渎了英烈的精神,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极 易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驳回决定,有力维护了商标注册 申请秩序。 对于这种恶意挑衅商标注册管理的行为,仅仅是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显然不够,还 应依据《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商 标代理机构,视情形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去年疫情防控期间,浙江绍兴、上 海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就曾对恶意抢注“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标的相 关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予以处罚,起到了有力震慑作用。 如今,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驳回 17 件“清澈的爱”商标注册申请,公众在拍手 称快之余,更期待有关部门继续发力,对相关商标申请人及代理机构开出罚单, 坚决维护英烈尊严,规范商标注册秩序。烈士“清澈的爱”,不容无良企业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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