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今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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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今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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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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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今生今世的证据刘亮程 一、作家作品 作者刘亮程,1962年生,新疆沙湾县人。在一个靠近沙漠的村子里长大。种过地,当过乡农机管理员。劳动之余写点文字,几乎所有文字都在写自己生活多年的一个村子。在这个村子里,房子被风吹旧,太阳将人晒老,所有树木都按自然的意志生叶展枝。他在不慌不忙中努力接近一种自然生存。         自2000年起,刘亮程的散文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天涯》《大家》《北京文学》《散文选刊》《南方周末》等报刊对其作品都作了隆重介绍,作者本人亦一鸣惊人,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和“乡村哲学家”。 作品《风中的院门》:这是一本始终把人和村庄的命运连在一起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虽然才过而立之年,却经历了中国农村的世事沧桑。庄稼人,牲畜,田野,小麦和树林……在他的眼中化出化入,生死衰荣。他在《住多久才算是家》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自白:“我一直庆幸自己没有离开这个村庄,没有把时间和精力白白耗费在另一片土地上;在我年轻的时候、年壮的时候,曾有许多诱惑让我险些远走他乡。但我留住了自己,我做的最成功的一件事,是没让自己从这片天空下消失。”于是我们不难发现,丰沃而贫困的土地就变成了感情,他的哲学。 名人的评价刘亮程是中国二十世纪的最后一位散文家……他的作品,阳光充沛,令人想起高更笔下的塔西提岛,但是又没有那种原始的浪漫情调,在那里夹杂地生长着的,是一种困苦,一种危机,一种天命中的无助、快乐和幸福。——林贤治在这片垃圾遍地、精神腐败、互相复制的沙漠上,谈到农民刘亮程的这组散文,真有来到绿洲的喜悦和安慰。——李锐真是很少读到这么朴素、沉静而又博大、丰富的文字了。我真是很惊讶作者是怎么在黄沙滚滚的旷野里,同时获得对生命和语言如此深刻的体验。——李锐刘亮程的才能在于,他好像能把文字放到一条清亮透明的小河里淘洗一番,洗得每个字都干干净净,但洗净铅华的文字里又有一种厚重。捧在手里掂一掂,每个字都重得好像要脱手。——李陀身边小事皆可入文,村中动静皆可成诗,散文中透出的那种从容优雅的自信,是多少现代人已经久违了、陌生了、熬长了黑夜搔短了白头也找不回的才华。这当然是一种哲学,是发现的哲学,是悲怀和乐世的哲学,世生命体大彻大悟顶天立地的哲学。——蒋子丹 二、整体感知 整体感知刘亮程是一位题材与风格都很独特的散文作家,他的大量作品通过对西北农村的细腻抒写,体现了一种难得的对乡村、对底层民众的人文关怀,对乡村日常生活意义的发掘,以及对现代化进程中传统与现代两种文明之间冲突的反思。 《今生今世的证据》是一篇有关故乡的散文,但是它跟一般的乡思作品有明显的不同,刘亮程没有过多地去抒情,相反,这是一篇情感深藏不露、多少显得克制、理智的作品。如果说许多乡思作品是在反复吟咏人与故乡的依恋之情的话,那么《今生今世的证据》则越过这种感情去进一步追问这种感情何以会产生,人与故乡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故乡对一个人来说又意味着什么,人在家乡,人离开家乡,家乡成为故乡,这其间都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什么变化深藏其中? 第1小节是一个铺垫,是为了与下文作对比的,叙述一个人在没有懂得怜惜旧物时,对故土的轻慢之举。作品从一个人的迁徙开始。当人拥有的时候,并不觉得一样东西的珍贵,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东西是否珍贵,人们主要是从实用的角度考虑它的。所以,文章说:“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因为“它没有用处了”。 第2-8节可以看作一个部分,这是文章的主体,从各个角度,反复说明故乡对人生命的意义。故乡是人出生、成长、生活与劳作的地方,不管它今后是否有用,也不管人是不是永远永远与它相伴,它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它烙上了人的印记,是人生活的物化,用作品里的话说“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证据啊”。之所以有人不明白,是因为他“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人的生活需要物来证明,物又因为人才具有意义,这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人为什么喜欢怀旧?因为人是有时间感的动物,他知道生命的流逝与时间的无情,知道什么叫历史。曾经经历的物之所以常常是人怀念的对象,说穿了,怀念的并不是物本身,而是怀念自己的过去,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命,自己过去的时间与历史的意义和价值。这其中,故乡显然具有特别的份量。否定了或忽视了这曾经之物,必然意味着对自己生命的怀疑:“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 最后一小节,既是对上文的总结,又是全文主题的升华,短短的一句话,含义非常深刻,它设想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从日常性上升到了哲学的高度。当故乡也就是一个人生命的印记不复存在时,他的生命,他的历史也就成了一片虚空,他没有“根”,也就没有了寄托与归宿,没有了通向未来的方向,这实际上也是对现代人精神状况的况喻,想“回家”,却只能走向“虚无”。 小结情感、意义,以至过去的生活,特别是“一个人内心的生存”,都是抽象的,无法把握的,它们只有通过具体的物、具体的场景才能表现出来。因此,《今生今世的证据》在写作上的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对场景细腻的描写,这种描写是浸透了作者的感觉的,它表明,物与场景总是个人化的,是人感觉的延伸,它成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比如“一场一场的风吹旧墙、刮破院门,穿过一个人慢慢松开的骨缝”,“地深处的大风”,“更黑,更猛,朝着相反的方向,刮动万物的骨骸和根须”,“恒久明亮的月光”,“它一夜一夜地已经照透墙、树木和道路,把银白的月辉渗浸到事物的背面”,这些对物的记忆显然是非常个人化的,换言之,故乡对人的意义并不是雷同的。这就是故乡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存在着不可替代的意义的道理所在。 三、文本评点 评点是做读书笔记的常用的方法。古人讲读书不动笔等于不读书。读书不是纯粹单向的、被动的接受,同时也是在思考,思考有了心得,就随时记下来,书的天地边角空白处都是记录的地方,因此,评点不仅仅是读书一种方法,更重要的是一种习惯,一种读书的好习惯,大家最好能养成这样的好习惯。从方法上讲,评点的要义是对话,是交流,是再创造。评点作为对话,是读者与文本、与作者、与假想中的文本的其他读者的交流。文本肯定是对话的第一个对象,与文本的对话是构成与其他对话的前提和基础。 在与文本的对话中,要注意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实际上,在阅读中,作品的局部与整体是不可分割的,因为对整体的理解是建立在局部的基础上的,而且,从阅读的过程看,也是由局部到整体次第展开的,有时,一些看上去是局部的地方实际上关系到作品的全局,是理解作品整体的关键。古人讲诗有“诗眼”,文有“文眼”,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这些“眼”有的关系到全篇的结构,有的关系到全篇的主旨、感情的转换,甚至是给全篇写作方法和风格定调子的地方,我们在评点时就要注意到。比如《乡土情结》,第一段就解释了什么是“乡土情结”,《前方》中由摄影作品引出“人有克制不住的离家的欲望”等,都是理解文章的关键所在。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对局部的理解又离不开作品的整体,局部只有在整体中才能理解,整体是局部的语言环境,比如《前方》中的“家”、“路”、“眼前与心中”,这些词语,有时是实指,有时又是比喻,有时又是在实指中寄托了另外一些涵义,如果不从全篇的立意出发,不从文章特定的语境出发,是很难搞清楚的。 文章是人写的,与文章对话的进一步就是与作者对话,孟子讲“以意逆志”,意思就是说可以通过对作品意义的把握去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以《想北平》为例,由文章就会想到老舍,想到老舍与北平的关系,老舍为什么爱北平?为什么爱到了与爱母亲相提并论的地步?爱到了“说不出”的地步?这就是从文章过渡到作者了。还有,自己对文章的看法只是你一个人的一己之见,而文章是不会只有一种看法的,因此,点评时应该会想到别人怎么看。这实际上就是在与文章的其他读者展开对话。大家要学会进行创造性的阅读,就是要展开想像,进行质疑。在评点中要力求提出不同的意见,对作者与编者,都是如此。首先要立足文本,精读文本,先入乎其内,再出乎其外,这样才能把文章读活。 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我们随便把一堵院墙推倒,砍掉那些树,拆毁圈棚和炉灶,我们想它没用处了。我们搬去的地方会有许多新东西。一切都会再有的,随着日子一天天好转。我走的时候还不知道向那些熟悉的东西去告别。不知道回过头说一句:草,你要一年年地长下去啊。土墙,你站稳了,千万不能倒啊。房子,你能撑到哪年就强撑到哪一年,万一你塌了,可千万把破墙圈留下,把朝南的门洞和窗口留下一小块泥皮,即使墙皮全脱落光,也在不经意的、风雨冲刷不到的那个墙角上,留下巴掌大的一小块吧,留下泥皮上的烟垢和灰,留下划痕、朽在墙中的木和铁钉,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许多事理总是要经过人生历炼和心灵思考才会明白,等到明白时,时间的流水已经带走了许多的东西,所以人生常有遗憾。文章开篇实际是站在今天对昨天的假设。 这些都是今生今世的证据这是本篇的关键词。故乡-----人出生、成长、生活与劳作的地方,不管它今后是否有用,也不管人是不是永远与它相伴,它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它烙上了人的印记,是人生活的物化,所以作者说:“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人活在世界上是需要对象来证明自己的,如同任何事物一样,自己并不能证明自己.证明来自于他人,来自于自己生活的地方,来自于自己的劳动成果,这些都是人生命的痕迹.我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 有一天会再没有人能够相信过去。我也会对以往的一切产生怀疑。那是我曾经有过的生活吗?我真看见过地深处的大风?更黑,更猛,朝着相反的方向,刮动万物的骨骸和根须。我真听见过一只大鸟在夜晚的叫声?整个村子静静的,只有那只鸟在叫。我真的沿着那条黑寂的村巷仓皇奔逃?背后是紧追不舍的瘸腿男人,他的那条好腿一下一下的捣着地。我真的有过一棵自己的大榆树?真的有一根拴牛的榆木桩,它的横杈直端端指着我们家院门,找到它我便找到了回家的路。还有,我真的沐浴过那样恒久明亮的月光?它一夜一夜地已经照透墙、树木和道路,把银白的月辉渗浸到事物的背面。在那时候,那些东西不转身便正面背面都领受到月光,我不回头就看见了以往。作者为什么用了那么多“真”“真的”? 现在,谁还能说出一棵草、一根木头的全部真实。谁会看见一场一场的风吹旧墙、刮破院门,穿过一个人慢慢松开的骨缝,把所有所有的风声留在他的一生中。这一切,难道不是一场一场的梦?如果没有那些旧房子和路,没有扬起又落下的尘土,没有与我一同长大仍旧活在村里的人、牲畜,没有还在吹刮着那一场一场的风,谁会证实以往生活——即使有它们,一个人内心的生存谁又能见证。文章的意思又进一层。“内心的生存”是一个复杂的表述,包含了人内心丰富的精神生活。如果人“内心的生存”找不到依凭,那么就会产生空虚感和漂泊感,所谓“精神的流浪”是现代人常有的精神疾患。本文的“证据”、“村庄”、“家园”实际上都包含多层的意思,既是日常生活的,又是精神的。 我回到曾经是我的现在已成别人的村庄。只几十年功夫,它变成另一个样子。尽管我早知道它会变成这样——许多年前他们往这些墙上抹泥巴、刷白灰时,我便知道这些白灰和泥皮迟早会脱落得一干二净。他们打那些土墙时我便清楚这些墙最终会回到土里——他们挖墙边的土,一截一截往上打墙,还喊着打夯的号子,让远远近近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在打墙盖房子了。墙打好后每堵墙边都留下一个坑,墙打得越高坑便越大越深。他们也不填它,顶多在坑里栽几棵树,那些坑便一直在墙边等着,一年又一年,那时我就知道一个土坑漫长等待的是什么。 但我却不知道这一切面目全非、行将消失时,一只早年间日日以清脆嘹亮的鸣叫唤醒人们的大红公鸡、一条老死窝中的黑狗、每个午后都照在(已经消失的)门框上的那一缕夕阳……是否也与一粒土一样归于沉寂。还有,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一个人要想将他生命的物质痕迹全部留住是不可能的,但它们会长久地留存在记忆中,成为人的精神财富和思想资源。只有这样,“家园”才不会废失,否则,就如结尾所言,人只能在“虚无”中了。 《今生今世的证据》越过人与故乡的依恋之情这种感情去进一步追问这种感情何以会产生,人与故乡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故乡对一个人来说又意味着什么,人在家乡,人离开家乡,家乡成为故乡,这其间都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什么变化深藏其中?故乡,人出生、成长、生活与劳作的地方,不管它今后是否有用,也不管人是不是永远永远与它相伴,它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它烙上了人的印记,是人生活的物化。人的生活需要物来证明,物又因为人才具有意义,这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人为什么喜欢怀旧?因为人是有时间感的动物,他知道生命的流逝与时间的无情,知道什么叫历史。曾经经历的物之所以常常是人怀念的对象,说穿了,怀念的并不是物本身,而是怀念自己的过去,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命,自己过去的时间与历史的意义和价值。这其中,故乡显然具有特别的份量。 四、知识拓展 故乡对于我,它不仅是出生地,还是一个人的生存和精神居所。现在我已经到了乌鲁木齐,有时候想着想着,好像又回到了那里,回到那种生存中,好像是一个人死后又重返世间,看到那些自己想过、抚摩过的事物,那些东西太珍贵了。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用了那么漫长的岁月,去经历那么一点点东西,怎么忍心写出来,写出一句话都觉得心疼。我有时觉得自己是一个生活在时间之外的人,看着一个村庄、一代人一代人在流逝,我就站在时光之处看着他们。(刘亮程《村庄的事情》) 故乡对中国汉民族来说具有特殊意义。我们没有宗教,故乡便成为心灵最后的归宿。当我们老的时候,有一个最大的愿望便是回乡。叶落归根。懂得自己是一片叶子时,生命已经到了晚秋。年轻时你不会相信自己是一片叶子。你鸟儿一样远飞,云一样远游。你几乎忘掉故乡这棵大树。但死亡会让人想起最根本的东西。许多人都梦想死了以后埋回到故乡。一则是对故土最后的感激,人一生都在索取,只有死亡来临,才想到用自己的身体喂养故土。二则人在潜意识深层有“回去”的愿望。所谓轮回再生均以回去为前提。所有的宗教均针对死亡而建立。人们追随迷恋宗教是因为它给死亡安排了一个去处。一个人面对死亡太痛苦,确定一个信仰,一个“永生”的死亡方向,大家共同去面对它。这便是宗教的吸引力。我们汉民族没有宗教,死亡成了每个人单独面对的一件事情。这时候,故乡便是全部惟一的宗教。从古到今,回乡一直是中国人心灵史上的一大风景。(刘亮程《对一个村庄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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